全国首例!一公司擅自使用“数字人”形象被罚
虚拟数字人,又叫“2D真人孪生数字人”,是运用多项人工智能技术创造出来的与人类形象接近的数字化人物形象,目前在影音娱乐、电商带货、虚拟社交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那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创造出来的虚拟数字人的著作权该如何认定?它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是否应该得到保护呢?2023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我国首例涉及虚拟数字人侵权的案件,引发了业界的极大关注。 大量“数字人”主播出现在各大电商平台的直播间,他们超写真的形象不仅让观众很有代入感,而且这些主播还能24小时直播带货、帮助客户解答疑问等。据统计...